葫芦岛市国资委部门预算(2023年)

文章来源:财务科 添加时间:2023-01-17

   v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国资委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国资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国资委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国资委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国资委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的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依法对市(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出资企业开展资本运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研究全市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有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负责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领导人员管理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制定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七)负责企业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强化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葫芦岛市国资委机构设置:办公室、产权与资本管理科、规划发展与改革科、财务监督与业绩考核科、党委办公室和集体办6个部门。 

  集体办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城镇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根据我市实际拟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和拟定全市城镇集体经济发簪规划和年度计划,为集体企业经济发展和生产运行提供政策、信息服务等工作. 

  (2)负责指导和监督城镇集体企业实行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和产权交易;负责监督和管理城镇集体企业的集体资产,组织城镇集体企业开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 

  (3)负责处理港务局所属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葫芦岛市国资委(本级)和葫芦岛市集体经济管理办公室(科级单位)两个二级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国资委部门预算报表(参见附件)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国资委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预算  644.32    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44.32   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  0 万元,其中: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 644.32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  638.82  万元; 

  2、项目支出  5.5  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 116.52  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为工资及保险基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葫芦岛市国资委“三公”经费预算数  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5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比上年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2 万元,比上年减少0.5   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葫芦岛市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59.98 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印刷费、日常维修费、取暖费、邮电费、水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电费等。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葫芦岛市国资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具体为货物 0  万元,服务  0 万元,工程 0  万元;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0 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  0 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葫芦岛市国资委2023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 台,金额 0  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葫芦岛市国资委2023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 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2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  %。2023年应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共   1个,实际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共  1 个,涉及资金 5.5  万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 附件: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 【责任编辑:】 【收藏】 【关闭窗口】